无论什么时代,有特权,就肯定会有特供。王朝时代的特供,属于贡品,专门供给皇帝和家人享用。当然,外国人来华,奉献给皇帝的东西也叫贡品,但这种贡品皇帝一般没法指望。

贡品的采办,由内务府负责。清代鉴于明朝太监之祸,将供应内廷的机构,由明代太监监管的十三衙门,变成了满人管的内务府。太监专权的可能性的确大大降低了,但内务府人员的贪腐却一发不可收拾。
不管什么能力的人,只要干上内务府的差事,就几辈子都吃不完了。内务府很多机构,就是专门采办皇帝特供品的。比如粤海关的监督衙门,专门负责采办西洋物件。江宁、苏州、杭州等处的织造处,专门生产供给皇家的各种丝织品。
当年曹雪芹的祖父,就做过江宁织造。织染局、绮华馆,还有都虞司,都虞司里含东北专门负责弄野物的打牲乌拉处等,还要加上各种专门生产贡品的田庄,专门养鹰的鹰鷂处。在清代中叶,内务府不算壮丁,不计太监,光是正式职工就达到三千多人。

按道理,所有贡品的采买是要钱的。但是,皇帝的贡品,地方官敢说半个不字?别说给钱,还得倒贴钱。也就是说,皇帝的拨款落到采买人员的口袋里不说,地方官还得给他贿赂,否则就找茬不收你的东西,过了季节,耽误了皇帝的事,让你吃不了兜着走。
反正地方官也有办法,羊毛出在羊身上,堤内损失堤外补,最后讹到小百姓身上也就是了。期间,内务府的人打着皇帝的名义到处捞钱,成本一文不名,但该办的事情都办了。
办来了贡品,孝敬了皇帝,顺带打点所有的权贵,再有什么事也没人参他们,即使有些不识相的御史说说闲话,也会有人替他们遮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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